泊 头 职 业 学 院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建设方案(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4 12:26:21
泊 头 职 业 学 院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建设方案(试行)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突出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更新职业教育理念、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为主要内容,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为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用五年的时间,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途径的培训教育活动,更新全体教师的职业教育理念、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实现教师队伍高素质、专业化、技能型发展目标。
三、具体项目与实施措施
(一)职业教育理念更新项目
1、学习2013年以来的国务院、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等发布的有关高等职业教育规划、行动计划、方案等文件。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把学习职教文件列入学年工作计划。
2、推进职业教育论坛常态化
结合全国、河北省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和我院职业教育办学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每学期各系部和教务处联合邀请2-3名行业专家或我院专业带头人,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职业教育论坛讲座。
3、鼓励教师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4、实施教师学历提升工程
在学历提升既定政策的基础上,继续鼓励采用委托、脱产培养的方式,开展学历和专业素养提升。
(二)教师队伍优化项目
结合学院当前实际,利用3至5年时间加快实施教师队伍优化工程,具体举措是 “一转二改三引进”。
“一转”,学校内部转岗一批不能适应学校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老师。
“二改”,利用校内培训、行业培训、企业实践三结合的模式,改造三分之一原师范类的知识更新快、思维活跃的中青年教师转型为职业教育教师。
“三引进”,引进一批企业一线和行业的专门人才,作为专业的兼职教师,并利用行业专业领域的专门人才定期培训在校教职工。
(三)教学名师引领工程
着手校内遴选或校外聘任学院教学名师,秉持 “少而精”的原则,组建教学名师专家库。
依托教学名师专业优势,组建“教学名师专业引领团队”,由教学名师指导或引领专业规划、带动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对现有专业教学等进行定期的诊断评价,加大教学研究力度,提升团队教师整体专业实力。
(四)青年教师成长项目
1、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练兵
教学基本功是教师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教书育人任务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实施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练兵,内容侧重于: 教师基本功过关;教法过关;课程建设能力过关、信息化能力过关。
2、开展“三课”和专业剖析活动
在全体教师当中开展“三课”活动。“三课”具体指专业骨干教师的职业教育示范课、来我院工作近三年内(不含本年)教师的职业教育研究课、本年度来我院工作的教师的专业汇报课。
第一课是专业骨干教师面向全校的“示范课”,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根据学生实际和学科知识实际对教材灵活处理,体现职教课堂教学的能力,给青年教师起到示范作用。
第二课是近三年内(不含本年)来我院工作教师的职业教育研究课。研究课重点在于研究教师在职教理念、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模式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
第三课是当年来学院参加工作的老师的“汇报课”。教务处和各系部要组织听评。
专业剖析是各专业带头人对专业进行解剖,加以研究分析,是对专业的形成性、过程性和终结性评价。由教务处和各系部共同组织实施。
以“三课”和专业剖析活动为载体,以各系部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开展课堂教育教学改革,把加大技能培养作为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强化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五)教师研修项目
1、全体教师,每5年一个周期,完成职教理念、教学技能、实训实操、课程建设、进企业幼儿园锻炼等轮训。原则上各系部每年安排教师外出培训学习数量不少于本系部教师总量的1/5。
2、制度性实施系部主任、教学秘书校外培训计划
推动系部主任、教学秘书深化岗位认知和学习,全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岗位业务能力,实施各系部主任、教学秘书参与校外专业化提升培训计划,每人每年不少于1次。
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和河北省关于高职高专教师培训等的相关政策信息,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派出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研修活动。
(六)校内专任教师与校外兼职教师互派项目
为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教师素质提高,根据我校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协议,学院每年定期委派专业骨干教师深入企业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同时积极引导和争取企业不定期派企业内部的能工巧匠和管理者到学校为兼职教师,深度参与人才培养。
(七)完善教师专业化建设津贴制度
1、设立博士学历津贴。博士每月500元。
2、设立教学名师津贴。国家级教学名师,每月1000元;省级教学名师,每月300元;市级教学名师,每月200元;院级教学名师,每月100元(参照《泊头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教学名师津贴只享受最高项,不可重复。
3、设立专业带头人津贴,每月150元(参照《泊头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培养暂行办法(试行)》)。
教师个人可同时享受以上三类专业化建设津贴,但不可重复享受学院其他文件制度规定的与专业化建设同名目的津贴。
教师专业化建设专项津贴制度是学院在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制度设计,学院可适时予以调整。
四、保障条件
1、经费保障。教师专业化建设经费,由教务处提出草案,学院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同时,积极争取财政拨款投入到教师队伍的培训教育活动上。
2、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激励机制。
①学校建立与绩效工资配套,晋升职称、岗位设置挂钩的学习与企业锻炼激励机制。
②建立专业骨干教师和行业兼职教师的“选、培、管、用”一体化制度,落实相关待遇。
③开展教师专业化成长评先选优活动。
五、本暂行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自公布之日施行。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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