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19 07:26:26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教职成〔201920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河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
建设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实施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工作部署,对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参照《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2019〕8号),现就开展我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河北省支柱产业,立项建设4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和3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重点布局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
二、申报条件
    “双高计划”遴选坚持质量为先、改革导向、扶优扶强,面向我省独立设置的高职学校,分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两类。对综合实力强、基础条件和发展环境好、重点工作推进有力、改革成效明显的学校和专业群予以倾斜支持。
    高水平高职学校申报条件:
    (一)学校办学条件高于专科高职学校设置标准,数字校园基础设施高于《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标准。
    (二)学校人才培养和治理水平高,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成效显著,对区域发展贡献度高,已取得以下工作成效的申报学校优先考虑:已制定学校章程并经省级备案,设有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成立校级学术委员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牵头组建实体化运行的职业教育集团,合作企业对学校支持投入力度大;成立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非学历培训人日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近三年招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90%,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不低于95%;配合“走出去”企业开展员工教育培训、有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招收学历教育留学生。
    (三)学校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和方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和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高,学生就业水平高,社会支持度高。
    (四)学校在以下9项标志性成果中有不少于3项:
    1.近两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省级以上社科成果奖(均为第一完成单位);
    2.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且应用效果好;
    3.承担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
    4.有国家级重点专业(仅包括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支持的重点专业);
    5.近五年学校就业工作被评为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仅包括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6.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7.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仅包括“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获奖);
    8.建立校级竞赛制度,近五年承办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9.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五年连续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学校近五年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高水平专业群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专业群定位准确,对接国家和我省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对接我省重大事项(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冬奥会筹办)。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二)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三)专业群生源质量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科研项目、专利数量多。
    申报学校须同时满足“学校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专业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每所学校申报2个专业群,每个专业群一般包含3—5个专业。相关条件和数据来源以国家、省有关部门发文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为主要依据。
    三、工作流程
    (一)学校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自愿申报,按要求向省教育厅提交申报材料。
    (二)省级审核。省级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资格进行审核。
    (三)遴选确定。省级管理部门委托外聘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开展项目遴选推荐,对推荐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并公布结果。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学校须于2019年6月15日至6月17日登录河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河北省双高计划”专栏,按要求上传《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学校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另行通知)。
    (二)省级管理部门于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省级遴选工作。
    (三)学校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佐证材料(不超过200页),材料双面打印,A4纸装订(一式5份)。
联 系 人:朱少义 史  帆
联系电话:0311-66005705
 
附件:河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申报书
 
 
 河北省教育厅
                             2019613
 


Copyright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5024443号-1
地址:河北省泊头市解放西路光明街150号  邮编:062150
http://www.btzyxy.com.cn  建议您使用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